申请公司清算时债务怎么处理?
我有一家公司,现在打算申请清算。但是公司还有一些债务没处理,我不太清楚在清算过程中这些债务该怎么处理,是按照什么顺序偿还?会不会涉及到我的个人财产?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展开


当公司申请清算时,债务处理是一个重要环节。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司清算的概念。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 在处理公司债务时,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这里所说的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管费等。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是优先支付的,这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所欠税款也需要及时缴纳,这是公司对国家应尽的义务。 对于公司的普通债务,要按照上述顺序依次清偿。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在公司正常清算的情况下,股东不需要用个人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但如果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