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有什么决定?
我在金融行业工作,最近听 说有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我想了解一下这个决定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对我们金融从业者有什么影响,以及在实际操作中是如何执行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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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是有一系列相关规定的。首先,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妨害国家金融管理活动,扰乱金融活动秩序,使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经济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行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对多种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行为及相应的处罚进行了明确规定。比如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对于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像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如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吸收和整合了该决定的大部分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 的法律体系。这些法律规定不仅是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也是为了保护广大民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金融从业者更应该严格遵守这些法律规定,杜绝任何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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