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包括哪些罪名?
我对金融犯罪方面的法律不太了解,想知道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具体涵盖了哪些罪名。我听说这个罪名包含很多不同的犯罪行为,但不清楚具体有哪些,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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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是一类破坏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管理和调控,干扰金融市场正常运行的犯罪行为。这类犯罪会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损害公众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第170条至第191条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进行了详细规定,包含了多个具体罪名。其中,伪造货币罪是指仿照真货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特征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即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出售、购买或者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变造货币罪,是对真货币采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改等方法加工处理,改变真币形态、价值的行为。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此外,还有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众多罪名。每一个罪名都有其特定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标准,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我国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制体系,以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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