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单位会构成什么罪名?
我单位最近被人恶意诽谤,对方编造虚假信息诋毁我们单位的声誉,导致业务受到影响。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诽谤单位这种行为会构成什么罪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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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诽谤单位是否构成犯罪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确“诽谤”的概念。诽谤通常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然而,我国《刑法》规定的诽谤罪,主要保护的是自然人的名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的“他人”一般指的是自然人,并不包括单位。所以,单纯的诽谤单位通常不构成诽谤罪。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诽谤单位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他人诽谤单位,给单位造成了损害,单位可以通过民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单位作为民事主体,其名誉权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单位可以要求诽谤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另外,如果诽谤单位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罪名,比如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诽谤行为符合该罪名的构成要件,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来说,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构成需要满足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并且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这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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