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偷渡罪的定义是什么?
我听说有人因为组织偷渡被抓了,我不太清楚组织偷渡罪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组织偷渡罪是如何定义的,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组织偷渡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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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偷渡罪,全称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简单来说,就是一些人通过各种手段,安排、策划、指挥他人非法越过我国国(边)境的行为。 这里的“组织”,包括了很多种方式。比如,为偷渡人员出谋划策,制定偷渡的路线、时间、方法;联络交通工具,像安排船只、车辆等帮助偷渡人员偷越国(边)境;还包括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参与偷渡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如果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所以,组织偷渡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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