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肖像权是如何定义的?
我不太清楚在日常生活里,什么样的行为算是侵犯他人肖像权。比如,未经别人同意就用了人家照片发朋友圈,或者商家没经过允许就把顾客照片用作宣传,这算侵犯肖像权吗?我想弄明白到底怎样才构成侵犯肖像权。
展开


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每个人对自己的肖像有控制权和使用权。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肖像权相关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这就说明了肖像权的主体是自然人,并且肖像具有可识别性这一重要特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从这些规定来看,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擅自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比如商家未经顾客同意,就把顾客的照片放在店门口做宣传,这就是典型的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二是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比如有人把别人的照片进行恶搞、PS成很丑的样子并传播,这就属于丑化他人肖像的侵权行为。此外,即使获得了肖像作品的权利,但如果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也不能随意以发表、复制等方式使用或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