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肖像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所享有的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你对自己的肖像有自主控制和保护的权利,别人不能随便侵犯。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构成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一般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要有使用肖像的行为,二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或没有正当理由。具体的侵权行为有这些: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权利人肖像进行展示、公开、陈列、复制、散发等行为;超出肖像权人许可范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地域范围内使用权利人的肖像;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期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因社会公共利益,可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比如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等。 如果有人侵犯了你的肖像权,你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比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相关概念: 肖像制作权:是否将形象转化为肖像,决定权在肖像权人,没征得同意或未经默认,其他人不能制作肖像权人的肖像,同时肖像权人有权制止他人擅自制作。 肖像使用权:肖像权人有权把肖像有偿或无偿转让给他人,按约定用途使用。 肖像拥有权:公民可以拥有自己的肖像,能保存、收藏。 肖像维护权:当其他人非法使用自己肖像或对其进行毁损、玷污、丑化时,公民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并担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