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抑郁症离婚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和另一半的感情出现了问题,现在我想离婚,可对方患有抑郁症。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对于离婚是怎么规定的,比如能不能离、具体的程序是什么、财产和孩子抚养权会怎么处理 ,想了解这方面的详细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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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离婚在法律上是有相应规定的。首先要明确,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所以,即使一方患有抑郁症,另一方也有权提出离婚。 离婚方式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债务、财产等问题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后,订立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此过程中,有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申请。若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仍坚持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确认双方自愿且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后,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关于离婚时涉及的赔偿问题,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因抑郁症离婚而进行补偿。在离婚案件中,凡是涉及到损害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过错。比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 相关概念: 婚姻自由:指公民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开始,有一个月的冷静思考时间,以避免冲动离婚。 感情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综合考虑夫妻之间的各种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无法挽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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