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是否成立了山东疫苗案工作督查组?
我看到一些关于问题疫苗的消息,提到山东疫苗案。我很关心这个案子后续的处理情况,想知道国务院有没有成立专门的工作督查组来处理这个案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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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确实成立了山东疫苗案工作督查组。在涉及问题疫苗这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民众健康的事件时,国家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调查和处理。 从法律层面来看,疫苗属于药品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疫苗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疫苗的生产、流通、接种等环节都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 山东疫苗案中,非法经营疫苗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成立工作督查组,就是为了全面、深入地调查案件情况,确保法律的严格执行,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督查组的工作可以保障调查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彻查案件背后的各种问题,包括疫苗的来源、去向、涉及的相关人员和企业等。 通过督查组的工作,能够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也可以完善疫苗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加强对疫苗行业的管理,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这一系列举措体现了国家对药品安全问题的零容忍态度,以及维护公众健康权益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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