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与取保候审的区别是什么?


保释和取保候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分别存在于不同的法律体系中。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和性质来看,保释是起源于英国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担保或者接受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其释放的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保释更多的是犯罪嫌疑人的一项权利。而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简单来说,保释强调的是嫌疑人的权利,而取保候审是我国司法机关采取的一种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措施。 在适用对象方面,保释在英美法系国家适用于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都有可能获得保释。而在我国,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保证方式上,保释的保证方式较为多样,除了金钱担保外,还可以通过具结、保证人担保等方式。而我国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主要有两种,即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在适用的法律程序上,保释通常是在嫌疑人被逮捕后,由专门的保释听证程序来决定是否给予保释。而取保候审在我国的程序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申请,然后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综上所述,保释和取保候审虽然都有让嫌疑人在一定条件下暂时获得自由的功能,但它们在定义、适用对象、保证方式和法律程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