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与未成年工有什么区别?
我在一家小工厂打工,我今年16岁,不太清楚我算童工还是未成年工。我想知道童工和未成年工具体是怎么区分的,他们在法律上的待遇和规定有啥不同,这对我工作有没有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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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童工和未成年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解释一下二者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二者的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任何单位都不得使用童工,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对于未成年工,法律并不是禁止使用,而是进行特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的法律后果也不同。如果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对于违法使用未成年工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对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童工和未成年工在年龄界定、法律规定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该了解这些区别,以确保自身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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