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欺诈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欺诈和合同诈骗罪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但它们在法律性质、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两者的区别。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看,民事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这种行为主要发生在民事活动中,比如买卖、租赁等合同关系里。而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 从构成要件来讲,在主观故意方面,民事欺诈的目的是通过欺诈行为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但不排除履行合同的可能性,行为人通常还是有一定的履约意愿。而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从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故意,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打算。 在客观行为上,民事欺诈虽然也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情况,但往往只是对合同的某些方面进行夸大或隐瞒,行为的虚假程度相对较轻,且行为人一般会为履行合同做一些努力。合同诈骗罪则表现为虚构根本不存在的事实,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文件等手段,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交付财物,并且行为人在取得财物后通常会逃匿或肆意挥霍。 两者的法律后果也不同。民事欺诈属于民事违法行为,受欺诈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并要求欺诈方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合同诈骗罪是刑事犯罪,一旦构成犯罪,行为人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总之,准确区分民事欺诈和合同诈骗罪,对于正确处理经济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打击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当仔细分析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结合具体案件事实来判断行为的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