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报验户和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有什么区别?
我在做税务相关业务时,遇到了跨区域报验户和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这两个概念,有点搞不清楚它们之间到底有啥区别。我想了解一下,这两者在登记流程、纳税义务、管理方式等方面都有哪些不同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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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报验户和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在税务领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看,跨区域报验户是指到外县(市、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后,到经营地进行报验登记的经营主体。而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其注册地址以外的本县(市、区)从事经营活动,涉及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向经营地税务机关进行税源登记的主体。 在登记流程方面,跨区域报验户需要先在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然后到经营地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当跨区域涉税事项结束后,还需要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反馈,并由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后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前不再开具相关证明,改为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而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通常是在经营活动发生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税源登记,一般只需要在经营地税务机关完成登记手续即可。 纳税义务上,跨区域报验户在经营地的纳税义务主要是针对其临时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入,通常在经营活动结束并完成税款缴纳后,相关纳税义务就终止。而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在经营地有持续的纳税义务,只要在经营地存在应税行为,就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管理方式方面,税务机关对跨区域报验户的管理相对较为灵活,侧重于对临时经营活动的监管,其经营活动结束后,跨区域涉税事项也就结束。而对于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税务机关会将其纳入当地的税收征管体系,进行常态化的管理,要求纳税人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纳税申报、接受税务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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