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辩护和指派辩护有什么区别?


委托辩护和指派辩护是刑事诉讼中两种不同的辩护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首先是概念方面。委托辩护,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自己花钱请律师或者其他合适的人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指派辩护则是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某些法定情形时,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从适用情形来看,委托辩护适用于大部分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要有意愿并且有能力,随时都可以委托辩护人。而指派辩护有特定的适用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关于辩护人选择,在委托辩护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律师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人作为辩护人。他们可以综合考虑律师的经验、专业领域、口碑等因素。但在指派辩护中,辩护人是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常不能自行选择具体的律师,不过一般法律援助机构会根据案件情况指派合适的律师。 费用问题上,委托辩护需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家属自行承担辩护人的费用,费用的多少通常和律师的知名度、案件的复杂程度等有关。而指派辩护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是免费的,费用由国家承担。 委托辩护和指派辩护在概念、适用情形、辩护人选择和费用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判断适用哪种辩护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