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
我现在给一个老板干活,不太清楚我和他之间算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我想了解下这两种关系到底有啥区别,因为这关系到我的权益,比如工资发放、劳动保障啥的,希望能有专业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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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 从主体方面来看,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而雇佣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在从属性方面,劳动关系具有较强的从属性。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方面都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而雇佣关系的从属性相对较弱,受雇人虽然也要按照雇主的要求完成工作,但在工作方式、工作时间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自主性。 从劳动报酬的支付来看,劳动关系中,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且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而雇佣关系的报酬支付方式比较灵活,由双方自行约定,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按阶段支付。 在法律适用上,劳动关系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调整。这些法律为劳动者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护,如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社会保险等。而雇佣关系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依据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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