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汇罪与私自买卖外汇有什么区别?


逃汇罪与私自买卖外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很多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逃汇罪。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主体通常是单位,而不是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私自买卖外汇则是指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进行外汇买卖的行为。这种行为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私自买卖外汇违反了国家对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行为方式上看,逃汇罪主要是将外汇存放在境外或者非法转移到境外,重点在于外汇的存放和转移地点;而私自买卖外汇则是在不合法的场所进行外汇的交易活动。 在法律后果方面,逃汇罪作为一种刑事犯罪,一旦构成犯罪,会面临较为严厉的刑事处罚,包括罚金和有期徒刑;而私自买卖外汇,情节较轻的主要是受到外汇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只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逃汇罪和私自买卖外汇在主体、行为方式和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差异。我们在进行外汇相关活动时,一定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