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病患者是否有民事赔偿责任?
我和一个神经病患者发生了冲突,他把我东西弄坏了,我找他赔偿,他家人说他有神经病不用赔。我不太懂,想知道在法律上,神经病患者到底有没有民事赔偿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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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神经病”在法律术语中对应的概念是精神病人。在我国法律体系里,精神病人的民事赔偿责任需要依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来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也就是说,如果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害,首先看其是否有财产,如果有财产,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如果没有财产或者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赔偿费用,那么就由监护人来承担赔偿责任。监护人承担责任是基于法律规定的监护义务,目的是为了保障受害人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所以,当精神病人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并不是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要么由其本人财产支付赔偿,要么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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