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精神病人是否需要承担民事义务?

我家里有个精神病人,平时生活都不太能自理。最近遇到一些涉及民事义务的事情,比如签了个小合同之类的,我就很疑惑,像他这种情况,到底要不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呢?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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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判断精神病人是否承担民事义务,关键要看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民事行为能力就是一个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他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也就不用承担基于该无效行为产生的民事义务。因为他们无法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法律从保护他们的角度出发,不赋予其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义务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对于他们独立实施的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要承担相应民事义务的;而对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没有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则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义务。 所以,精神病人是否承担民事义务,要根据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具体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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