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强制执行申请需要交什么材料?
之前申请了强制执行,后来程序有变动,现在想恢复强制执行,不太清楚要准备哪些材料。想了解具体都得交啥材料,免得 准备不全来回折腾,影响恢复强制执行的进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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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强制执行申请,需要提交以下几类材料:
首先是恢复执行申请书。这就像是你给法院写的一封信,清楚表明你希望恢复之前中止或终止的强制执行程序,里面要写明白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信息,还有申请恢复执行的具体法律文书以及申请的理由,比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了。
其次是执行依据,常见的有原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其他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这些材料是强制执行的基础,能明确你的权益和对方应履行的义务。
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结案文书也不可或缺。它们可以证明之前已经启动过执行程序,现在是要恢复这个程序。
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材料也需要提供。如果申请人是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等能证明身份的材料得准备好;要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得带上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要是委托他人帮忙申请恢复执行,那就还得有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材料。
最后,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这能帮助法院快速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像银行账户信息、名下房产、车辆等财产情况都可以提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所以在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时,也要注意时间方面的规定。
相关概念:
执行依据:是指能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确定了权利义务关系,是强制执行的前提。
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给申请人的通知,证明执行程序开始。
结案文书:标志着之前执行程序结束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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