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交强制执行材料申请?


提交强制执行材料申请,首先要明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具体来说,申请流程如下: 第一步是申请。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一般可以是一审法院所在地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 第二步是准备材料。申请执行人是个人的,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用于核实);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准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以及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同时,要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及生效证明,比如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另外,还得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及线索,比如被执行人可能在什么银行开户、有无房产、有无汽车等;要是不清楚,也可不提交或直接填写“不清楚”,法院会在执行中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 第三步是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四步是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后,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申请执行时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期限为2年。 执行标的: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