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自由离婚是如何办理的?

我和伴侣感情不和,想要自由离婚,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我们没有太多财产纠纷,也没有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就是不清楚自由离婚的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是去法院还是民政局办理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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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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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离婚通常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在我国主要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实现。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具体的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这份协议要明确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的处理方案。协议内容要具体、明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然后,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受理后,会有一个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此外,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而需要通过诉讼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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