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立案和不立案有什么区别?


报警立案和不立案是在司法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两个概念,它们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不立案则是指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予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 从法律程序上看,立案意味着司法程序的正式启动。一旦立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会按照法定程序展开侦查工作,包括调查取证、询问证人、搜查扣押等一系列措施,以查明案件事实,收集犯罪证据。而不立案则表示司法机关认为该事件不符合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不会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不会采取上述专门的侦查措施。 在权利救济方面,立案后,被害人可以作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与到诉讼过程中,享有一系列的权利,比如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参加法庭审理、了解案件进展等。而如果不立案,被害人的权利救济途径相对有限。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控告人如果对不立案的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同时,根据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从对社会的影响来看,立案对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立案侦查,可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起到威慑犯罪的作用。而不立案则可能会让一些轻微违法行为或者未达到犯罪标准的行为通过其他途径处理,如治安管理处罚等,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