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产以后血肿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老婆顺产之后出现了血肿情况,我们全家都很担心。也不清楚这到底是不是医院的责任,顺产以后出现血肿这种状况在法律上到底属不属于医疗事故呢?我想弄明白这个问题,好知道后续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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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要判断顺产以后血肿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多方面的考量。 首先,要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接生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比如是否严格按照接生的规范和流程操作,有没有因为操作不当导致血肿的发生。如果在接生过程中,医生违反了相关的诊疗规范,例如在助产时用力不当、处理胎盘等环节操作失误等,导致产妇出现血肿,那么这种情况就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同时,该条例第四条还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如果顺产血肿对产妇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且符合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就可以按照相应的级别进行认定。 然而,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接生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诊疗规范和常规,没有过错行为,顺产以后的血肿是由于产妇自身的特殊体质、生理状况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的,那么就一般不构成医疗事故。 如果怀疑是医疗事故,患者或其家属可以通过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确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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