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漏诊属于医疗事故吗
我老婆在孕期去医院做产检,结果孩子出生后发现有一些问题之前产检没检查出来。我就挺疑惑,这种产检漏诊的情况算不算是医疗事故啊?想了解下到底怎么界定,要是算医疗事故我们该怎么维护权益 。
展开


产检漏诊不一定属于医疗事故。首先,要明确医疗事故的概念,它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从法律规定来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 判断产检漏诊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关键在于以下几点。一是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诊疗规范与标准。医疗机构在进行产检时,应遵循相关诊疗指南,对可能出现的健康风险进行全面评估。若因医疗人员疏忽、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漏诊,这可能存在过错。二是漏诊是否对患者或胎儿健康造成不利影响,也就是损害后果,并且这种损害后果要和漏诊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漏诊的医疗过错行为成为患者损害后果的原因,又经过医学会组织的鉴定认为构成的,才属于医疗事故。 例如,若医院没有按照规定的产检项目进行检查,导致一些明显可查的胎儿问题被漏诊,且该问题对孩子出生后的健康有重大影响,那么很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但如果是目前医学技术难以检测到的问题而漏诊,可能就不构成医疗事故。 要是怀疑产检漏诊属于医疗事故,患者及其家属有权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详细解释,提供诊疗记录,并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以明确责任归属。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