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生孩子发生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医疗费:是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要凭据支付,不过原发病医疗费用不包括在内。要是结案后确实还需要继续治疗,那就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举个例子,如果因为医疗事故受伤住院治疗花费了5万元,这5万元就是要赔偿的医疗费(前提是不包含原本疾病治疗费用)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误工费: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要是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就按照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比如小李月收入8000元,因医疗事故误工3个月,他的误工费就是8000×3 = 2400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例如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是每天100元,住院20天,那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100×20 = 2000元。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不过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 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相关概念:
基本医疗费用:是指满足人们最基本医疗需求的费用,用于支付一些常见疾病、基本检查、治疗等方面的花费 。
普及型器具:就是在市场上广泛使用、价格相对合理、能满足大多数人基本需求的残疾辅助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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