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与医疗意外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确实容易让人混淆,下面为您详细区分。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简单讲,就是医务人员因为疏忽、失误或者违反规定,导致患者身体受伤或者死亡。比如手术中医生操作失误致使患者死亡,或者开错药让患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而医疗意外是指在正常治疗过程中,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出现不可预测、不可避免、非医务人员或患者本人所能控制的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像手术时突然停电导致手术失败,或者患者按常规做了药物过敏试验正常,却依然出现过敏反应。 其次,二者在主观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医疗事故是由于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主观原因导致的。而医疗意外是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预防的原因造成的。 再者,表现形式和后果也不同。医疗事故发生了患者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不良后果,是因为医务人员违反规定操作等造成的;医疗意外虽然同样出现这些不良后果,但却是由于不能抵抗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医疗事故需要专业机构确认,一旦确定,医疗机构要按规定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医疗意外中,医务人员通常不会承担过多责任,不过若因未及时处理或措施不当导致患者损害扩大,就需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方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也就是说,如果是这种不可预见和防范的情况导致不良后果,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相关概念: 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意外:在正常治疗中,因病情或病人体质特殊等不可控因素导致不良后果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