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诊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结果被误诊了,这给我带来了不少困扰。我想知道,误诊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不是就属于医疗事故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界定标准,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是怎么判断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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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不一定属于医疗事故。首先要明确医疗事故的概念,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也就是说,判断误诊是不是医疗事故,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没有尽到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存在明显过错,导致患者被误诊,并且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然而,如果医务人员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只是基于现有医学技术水平难以准确诊断,或者是因为患者自身特殊情况导致了误诊,一般就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比如,有些罕见病的症状非常不典型,即使医生按照正常诊疗流程进行检查和判断,也可能出现误诊情况,这种情况下,就不能简单地将其认定为医疗事故。再比如,患者刻意隐瞒一些关键病史,导致医生做出错误判断,这也不能完全归责于医生和医疗机构。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误诊就是医疗事故,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综合考虑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尽到注意义务、误诊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多方面因素。
相关概念:
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误诊:医生在对患者进行诊断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对患者的疾病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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