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我不太清楚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到底有啥不一样的。我有个亲戚涉及一个案子,可能面临这两种刑罚,我想知道这两者在量刑、服刑待遇、出狱可能性等方面具体有啥区别,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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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都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主刑种类,但它们存在诸多不同之处。 首先是定义方面。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简单来说,就是罪犯要在监狱里待上一段确定的时间。而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意味着理论上罪犯要在监狱度过一生。 从期限上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同时,根据第六十九条规定,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而无期徒刑是没有明确的期限限制,是终身服刑。 在实际执行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也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同样要参加劳动。不过,无期徒刑的服刑人员监管通常会更严格一些。 在减刑和假释方面,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以假释。关于减刑,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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