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什么区别?


违约金和赔偿金是在合同违约情形中常见的两个概念,它们虽然都与违约后的赔偿相关,但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货币。它具有预先约定性,比如在一份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如果卖方延迟交货,每延迟一天就要支付给买方合同总金额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违约金的主要作用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预先惩罚和对守约方的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而赔偿金则是指违约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为弥补对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而支付的货币。它是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的,需要有实际损失的发生,并且要对损失进行举证。比如,因为卖方延迟交货,导致买方无法按时将货物转售给第三方,从而遭受了利润损失,这个利润损失就是实际损失,卖方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从两者的关系来看,违约金和赔偿金在适用上存在一定的规则。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当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当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这是为了确保违约金和实际损失相匹配,既防止守约方获得过度赔偿,也保障守约方的损失能得到合理弥补。 综上所述,违约金是预先约定的,具有一定的惩罚性和补偿性;赔偿金则是基于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如何适用这两者,以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