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法中肇事逃逸如何定责?
我开车的时候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点小擦碰,当时心里一慌就直接开走了。后来想想挺害怕的,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新交通法里会怎么定责,我想了解下肇事逃逸在新交通法里定责的具体规则是怎样的,会不会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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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交通法里,肇事逃逸的定责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肇事逃逸这个概念。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这是一种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如果出现肇事逃逸的情况,逃逸方会被认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不过要是有证据能表明对方也存在一定过错,那么逃逸方的责任可以适当减轻。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这再次强调了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原则,并且明确了故意破坏现场等行为的责任承担。 同时,从刑事方面来看,如果肇事逃逸构成犯罪,比如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逃逸情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肇事逃逸不仅在民事赔偿方面可能承担全部责任,严重的还会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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