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和处理的?
我前段时间开车出门,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点小碰撞。当时我因为心里害怕,没停车就直接走了。后来越想越担心,不知道我这种情况算不算肇事逃逸,法律上对肇事逃逸是怎么认定和处理的呢,会不会很严重?
展开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 从认定方面来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这里强调了两个关键要素,一是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二是实施了逃离现场或潜逃藏匿的行为。比如,明明知道发生了事故,却不管不顾直接开车离开现场,或者把车扔下自己跑掉,这些都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但如果是因为受伤需要去医院治疗等合理原因离开现场,并且有证据证明,一般不认定为逃逸。 在处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比如,因为逃逸导致伤者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这种情况处罚就会很严重。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及时停车,积极处理,不要选择逃逸,否则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