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情况才叫肇事逃逸?
前几天我开车出门,跟另一辆车发生了点小擦碰,当时心里有点慌就直接开走了。后来越想越担心这算不算肇事逃逸。我想知道法律上到底什么样的情况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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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 在法律认定方面,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这里面有两个关键要素,一是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二是实施了逃离现场或潜逃藏匿的行为。 比如,发生碰撞后,明明知道事故发生了,却不停车处理,直接驾车离开现场,这显然就是肇事逃逸。还有一些情况,虽然没有驾车逃离,但是弃车离开现场,并且没有及时返回处理事故,同样也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即使行为人当时可能是因为害怕或者其他原因而离开,但只要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就符合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 不过,如果是有特殊情况,比如为了抢救伤者而暂时离开现场,并且及时报警并返回的,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因为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其离开现场的目的是为了救助伤者。所以,判断是否构成肇事逃逸,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和具体行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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