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是否属于肇事逃逸?


要判定是不是肇事逃逸,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涵盖以下关键要点。一是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这就是说对事故的发生有清楚的认识,不是因为疏忽或误会才离开现场。比如车辆碰撞后,驾驶人看到车辆受损、有刮擦痕迹,周围还有人目睹,那他就应该知道发生事故了。 二是具有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这里的“逃离”可不是简单离开一小段距离,而是故意躲开司法机关或事故相关方的追查,不想承担法律责任。比如事故后驾驶人不仅快速驾车离开,还改联系方式、藏车辆,这明显就是逃逸。 三是逃逸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对事故调查和处理造成阻碍。要是只是短时间离开现场找帮助或打急救电话,之后积极配合调查,一般不算逃逸。但要是逃离时间长,导致现场证据被破坏、事故责任难认定,就会被判定为肇事逃逸。 具体来说,根据相关法律,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肇事者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仍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肇事者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肇事者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总之,判定肇事逃逸要全面分析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形、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和客观行为等。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逃逸: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 。 过失犯罪: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行为。 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