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不属于肇事逃逸?
我之前开车时和别的车有点小刮擦,当时我没感觉到就直接开走了。后来对方车主报警说我肇事逃逸,我挺委屈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怎么认定不是肇事逃逸呢?我这种情况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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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认定不属于肇事逃逸,需要从多个方面综合判断。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肇事逃逸的概念。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 判断是否属于肇事逃逸,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如果没有这种故意,就不能认定为肇事逃逸。以下几种情况通常可以认定不属于肇事逃逸:一是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确实不知情。比如你开车时发生轻微刮擦,但由于车辆噪音、注意力分散等原因,没有察觉到事故发生,继续正常行驶,这种情况就不应认定为肇事逃逸。二是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有合理理由离开现场,并且事后及时主动联系相关部门说明情况。例如,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因为要送突发重病的家人去医院急救而离开现场,之后又主动到交警部门说明情况,这种也不属于肇事逃逸。 相关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所以,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就不能认定为肇事逃逸。像你这种没感觉到刮擦而直接开走的情况,若有行车记录仪等证据证明你确实不知情,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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