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标准算是肇事逃逸?
我开车的时候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点小剐蹭,当时因为有事就直接走了。后来对方说我这算肇事逃逸,我不太确定。想问问法律上判定肇事逃逸的标准到底是什么样的,像我这种情况算不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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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下面从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来详细介绍肇事逃逸的判定标准。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通常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明知发生交通事故,直接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存在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却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虽然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离开现场并且否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表明其应当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且强行离开现场。 就你的情况而言,如果只是小剐蹭且你当时确实不知道发生了事故,一般不构成肇事逃逸。但如果有证据表明你明知发生了事故还离开,那就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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