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个人信息罪主犯和从犯有哪些区别?
我最近了解到侵犯个人信息是犯罪行为,还知道有主犯和从犯之分。我就挺好奇,在侵犯个人信息这个犯罪里,主犯和从犯到底怎么区分呀?想具体了解下他们在犯罪行为、法律责任这些方面都有啥不一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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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个人信息罪中,主犯和从犯存在多方面区别。 首先,从定义和在犯罪中的作用来看。主犯是主导、策划、组织或直接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这一违法行为的人。比如,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向第三方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活动的主要责任人,或者是犯罪团体的领导。他们在整个犯罪过程里起到决定性关键作用。而从犯是在侵犯个人信息犯罪行为中,承担辅助角色或者所起作用次要的人。例如只负责提供技术援助、制造作案工具或者提供情报等,仅涉及犯罪活动某些环节,并非全程参与,对犯罪结果影响力相对较弱。 其次,在法律责任和处罚上有不同。《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主犯因为在犯罪中作用大,所以会面临较重刑罚,从犯则会在这个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比如一个犯罪团伙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信息售卖获利,团伙头目精心策划组织整个犯罪活动,那他就是主犯。而其中有个成员只是帮忙整理了一下获取到的信息,在整个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于从犯,处罚时就会比主犯轻。 相关概念: 主犯:在犯罪中起主导、策划、组织或直接实施关键行为的犯罪分子。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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