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通知和离职协商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我在处理离职相关事 宜时,不太清楚离职通知和离职协商具体有哪些不同。比如在实际操作中,它们的流程、涉及的权益等方面是不是不一样?很希望能了解清楚这两者的区别,以便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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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通知和离职协商存在多方面的区别,具体如下:
**解除合意达成方面**:离职通知是单向的,不需要另一方的同意。比如劳动者依法提前书面通知公司解约,不需要公司批准;公司依法解约只需知会劳动者即可。而离职协商是双向的,只有当双方均同意解除时,即合意达成,才能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否则无法解除。
**解除效力发生的方式方面**:离职通知具有确定性和法定性,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且用人单位收到通知即可发生效力,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离职协商则更具灵活性和协商性,需双方确定解除的日期,没有固定的提前通知要求。
**解除程序方面**:离职通知按法定程序进行,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协商为了便于固定证据,若劳动者优先提出协商解除,可能需要注意留存相关协商过程的证据。
**法律后果方面**:离职通知一般按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而离职协商根据优先提出方来确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中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情形和程序等都有明确规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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