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销售金额和营业收入金额有什么区别?
我在一家企业负责财务相关工作,最近对签约销售金额和营业收入金额这两个概念有点混淆。在实际业务中,我们签了很多销售合同,但款项收回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不一致。我想知道这两个金额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有什么不同,对企业又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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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销售金额和营业收入金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签约销售金额指的是企业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中所约定的交易金额。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和客户达成买卖意向后,写在合同里的那笔交易的钱数。比如,一家房地产公司和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上写的房子总价就是签约销售金额。而营业收入金额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所实际获得的收入。也就是说,只有当企业真正把商品卖出去或者劳务提供完成,并且收到了相应的款项或者取得了收款的权利时,这部分钱才会计入营业收入。在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这里的控制权转移就是判断能否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关键。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虽然有了签约销售金额,但如果商品尚未交付或者劳务未完成,就不能确认为营业收入。签约销售金额更多的是一种合同约定的预期收入,而营业收入金额是企业实际已经实现的收入。对于企业来说,签约销售金额可以反映企业的市场拓展能力和业务规模,而营业收入金额则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和财务状况。比如,签约销售金额高但营业收入金额低,可能意味着企业存在大量未完成的合同或者款项回收困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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