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暂住证和居住证有什么区别?

我之前一直办的是暂住证,最近听说有居住证了,不太清楚这俩到底有啥不一样。我平时就住在出租屋里,也没啥特别的,就想知道它们在功能、办理条件这些方面都有啥区别,哪个对我更有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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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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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和居住证都是针对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居住地的一种居住证明,但它们之间存在一些明显的区别。 首先是概念上的区别。暂住证是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人员,由暂住地派出所核发的一种临时居住证明。而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更强调赋予持证人一定的权益保障。 从功能上看,暂住证主要是作为统计人口数据、治安管理等方面的一个依据,持证人享有的公共服务相对较少。而居住证持证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还可以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多项基本公共服务。 在办理条件方面,暂住证办理相对简单,通常只要在暂住地有居住的事实就可以办理。根据《暂住证申领办法》,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而居住证的办理往往要求申请人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条件之一。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此外,有效期也不同。暂住证有效期较短,一般是一年以内,到期需要重新办理。而居住证有效期通常为一年,到期后可以进行签注,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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