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聘用合同与辞退有什么区别?

我在一家单位工作,最近单位似乎有要和我解除关系的意思,有人说可能是解除聘用合同,有人说可能是辞退,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不同,想了解下它们之间具体的区别是什么,对我会有哪些不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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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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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聘用合同和辞退是单位与员工结束劳动关系时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含义、适用情形、程序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含义不同。解除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聘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它既可以由单位提出,也可以由员工提出。而辞退则通常是指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一般是因为员工存在一定的问题或不符合单位的要求。 其次,适用情形不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较为多样。比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此外,当出现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等情形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通常是因为员工存在严重过错,例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或者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况。 再者,程序不同。解除聘用合同如果是协商解除,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解除协议;如果是因法定情形解除,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前通知员工并说明理由。辞退一般需要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员工存在过错,并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同时也要通知员工。 最后,法律后果不同。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且符合法定情形,可能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辞退如果是因为员工严重过错,用人单位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解除聘用合同和辞退在多个方面存在差异,在实际情况中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判断属于哪种情况,并依据法律规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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