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有什么区别?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两个重要税种,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是概念方面。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简单来说,就是只要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了增值,就要缴纳增值税。而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也就是企业赚钱了,有了利润,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征收对象来看,增值税的征收对象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计税依据上,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增值额。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通常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税率方面,增值税税率有多个档次,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3%、9%、6%等,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通常为3%(疫情期间有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纳税期限也有所不同。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这些区别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