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民事侵权法律有哪些区别?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民事侵权法律存在多方面的区别,具体如下: **立法宗旨及适用范围方面**: 反不正当竞争法旨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它主要聚焦于商业秩序领域,规范市场竞争行为,比如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商业诽谤、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些行为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例如,某商家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编造虚假信息贬低竞争对手的产品,这种行为就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民事侵权法律主要是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它关注的是行为人对他人权利或利益的侵害,包括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范围更广。比如有人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他人的肖像用于商业宣传,这就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主体和主观目的方面**: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主体主要是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以市场竞争为目的,体现出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例如,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采用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 而民事侵权法律并未针对特定主体,只要是可能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都在其规范范围内,主体更为广泛。比如普通公民之间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等侵权行为。 **法律责任方面**: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责任形式多样。如果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他人带来的损失不是特别大,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比如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若违反了行政法规规章,相关行政部门会施加行政处罚,例如罚款、吊销执照等;如果行为特别恶劣,甚至达到犯罪的程度,还需承担刑事责任。例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侵权法律规定的责任主要是为了弥补受害人因为受到侵害而造成的损失,常见的责任形式包括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例如,损坏了他人的财物,需要赔偿相应的损失;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需要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