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组与破产之间具体有哪些区别?
我所在的公司目前经营遇到困难,听说有破产重组和破产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但不太清楚它们之间的差异。比如对公司后续发展、债务处理等方面分别有什么不同影响,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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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组与破产存在多方面的区别,具体如下: **概念及性质方面**: 破产重组并非严谨的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从本质来说,它是一项法律活动,旨在通过一定方式改变债权人与目标公司(债务人)之间原有的债权债务合同关系。例如以资产清偿方式重组,就是变更债权、债务合同并依约履行;而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一种事实状态,当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 **公司后续发展方面**: 破产重组后,如果重组计划顺利执行,公司能够重新进行经营活动。比如一些企业通过引入新的投资者、调整经营策略等方式实现重组,后续得以继续经营发展。而公司破产后,只能依法进行破产清算,然后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公司将不复存在。 **债务处理方面**: 破产重组中,债务处理按照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进行执行。例如可能会采取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如果执行完毕,债务也清偿完毕;若未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则终止重整计划,宣告公司破产。而破产的情况下,会按照破产清算程序,由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分配规则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用以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方面**: 涉及破产重组相关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关于破产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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