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是什么?


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都是诉讼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但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下面我们从多个方面来详细了解。 首先是定义和适用情况。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初次审理所适用的程序。在一个案件中,它是必经的程序,不管是民事、刑事还是行政案件,只要进入诉讼流程,都会从第一审程序开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这也是第一审程序的一种。而第二审程序则是指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它不是每个案件的必经程序。只有当事人对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在法定上诉期内提出上诉,才会启动第二审程序。 其次是审理的法院不同。第一审程序可以由各级人民法院来审理。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等一审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以及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而第二审程序只能由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进行审理。也就是说,当事人不服基层法院一审判决,上诉后由中级法院进行二审;不服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上诉后由高级法院进行二审,以此类推。 再者是审理的范围不同。第一审程序是对案件的全面审理,包括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各个方面。法院需要对案件的所有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第二审程序主要是对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审查。一般情况下,二审法院不会对案件进行全面的重新审理,而是重点审查一审裁判是否存在错误。不过,如果当事人在二审中提出了新的证据和事实,二审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 然后是裁判的效力不同。第一审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并不立即生效。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那么该判决、裁定就不会发生法律效力,案件将进入第二审程序。而第二审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再上诉。 最后是审理的期限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而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综上所述,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在定义、审理法院、审理范围、裁判效力和审理期限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