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骨折最低赔偿标准是多少?

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伤骨折了,想了解一下赔偿的事情。就想知道工伤骨折的话,最低能赔多少钱呢?想清楚具体的赔偿标准是怎么算的,自己心里好有个底,看看能获得多少赔偿来弥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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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骨折的赔偿标准不是固定一个最低数额哦,它受到多种因素影响。 首先,得进行工伤认定。只有被认定为工伤了,后续才能谈到赔偿。这就好比你要参加一场比赛,得先拿到入场券一样,只有确定是工伤了,才有资格谈赔偿这回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接着是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确定伤残等级。伤残等级共分为十个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一般常见的骨折通常会被认定为8级到10级。比如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者有轻微功能障碍的属于工伤十级。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不同伤残等级有不同赔偿标准。以七级至十级伤残为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果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过这两笔钱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另外,如果工伤职工经鉴定无伤残等级的,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实际产生的赔偿项目,像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的就医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等等,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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