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五者的区别在哪里?

我在签合同的时候遇到了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和违约金这些概念,有点搞不清楚它们之间到底有啥区别。比如说交了这些钱之后,要是合同没履行,钱能不能退,责任怎么划分之类的,希望能有专业人士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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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金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是常见的涉及金钱约定的概念,它们虽然在形式上都与金钱交付有关,但在法律意义、性质和作用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五者的区别。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一种担保方式,具有惩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备担保性质。如果合同履行,订金可以抵作价款;如果合同不履行,收受订金的一方应如数退还。在实践中,订金的退还问题主要依据双方的约定。若没有约定,一般应全额退还。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押金目前在我国法律中未明确规定其性质,一般认为它属于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担保的范围通常由当事人约定。 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与定金类似,也是一种担保方式,但保证金的应用范围更广,不仅适用于合同,还可用于其他经济活动。保证金的退还和扣除通常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交付保证金的一方违约,可能会失去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如果接受保证金的一方违约,可能需要双倍返还保证金或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综上所述,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和违约金虽然都与金钱有关,但它们在法律性质、功能和处理方式上有很大的差异。在签订合同或进行经济活动时,一定要明确所涉及款项的性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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