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解除后继续工作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了,但之后我还继续在公司工作。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比如我的权益是否还能得到保障,工资待遇又该怎么算,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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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关系解除后继续工作,会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问题。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当原本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如果劳动者继续工作,这实际上可能形成了新的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在劳动关系解除后继续工作,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与劳动者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继续工作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来看,即便没有重新签订书面合同,劳动者依然享有正常的劳动权益。例如,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其工资待遇应该按照双方新的约定或者参照之前的标准执行。同时,劳动者还享有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权益。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不提供必要劳动保护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继续让已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却不及时重新签订合同,会面临法律风险。除了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外,如果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可能在举证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 综上所述,劳动关系解除后继续工作,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应该及时采取措施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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