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关系解除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感觉和公司在发展方向上不太契合,就有了离职的想法。但我又不太清楚关于劳动关系解除这方面具体有哪些法律规定,担心自己在操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所以想详细了解下这方面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
展开 view-more
  • #劳动关系
  • #解除规定
  • #劳动法规
  • #合同解除
  • #辞退情形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关系的解除,简单来说,就是在劳动合同还没完全履行完的时候,因为某些原因,双方提前结束了劳动关系。这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解除的,得按照法律规定来。 首先,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有不同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如果想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要是还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行。这就好比给用人单位一个“预告”,让人家有时间做准备。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比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不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接着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一种是过失性辞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当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有无过失性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当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还可以裁减人员,但也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相关概念: 过失性辞退:指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无需提前通知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就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无过失性辞退:指劳动者本身没有过错,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要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