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后还能拿到工资吗?
我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是公司一直没给我结算工资,我心里很疑惑。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我是否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我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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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是有工资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当这种关系依法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时,根据劳动者实际参与的工作天数以及与之约定的薪资标准进行结算并发放薪水。例如,某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前工作了半个月,用人单位就应按照约定的日薪或月薪折算后支付这半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无论劳动关系是因何种原因解除的,用人单位都不能克扣或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若由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话,那么劳动者还有权取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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