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按揭房产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正在走起诉离婚的流程,我们有一套还在还按揭贷款的房子。现在就想知道,到时候法院在判决的时候,这套按揭房产到底会怎么处理呢?是会直接判给某一方,还是怎么分配呀,想提前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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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按揭房产的判决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如果该按揭房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款并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也就是说,法院会考虑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利于成长、哪一方对家庭付出更多等情况来分配房产,可能会将房子判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也可能会将房子进行拍卖,双方分配拍卖所得款项。 其次,如果是一方婚前所购,婚后夫妻共同还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简单来说,房子可能判给婚前购买的那一方,但要给共同还贷的另一方相应补偿。 最后,如果房子是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和还贷,且房产证只写了这一方名字,一般会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相关概念: 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 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或者婚后明确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些财产只属于一方,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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